2月18日下午4時許,濟南市揚塵治理與渣土整治行動工作組辦公室發(fā)布《關于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及建設工程采取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措施的通知》。
通知稱,接濟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《關于發(fā)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》,根據中國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總站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省級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中心會商結果,我省內陸地區(qū)將出現一次大范圍的中至重度污染過程。其中,預計我省包括濟南在內的12個地市于19日至22日將出現連續(xù)三天以上中至重度污染天氣。為此,濟南市于2月18日16時發(fā)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,并于2月19日9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。
響應期間,請全市建設工程采取以下響應措施:
1、嚴格施工工地、道路揚塵和堆場揚塵監(jiān)督管理;
2、強化各類施工工地、裸露地面、物料堆場揚塵控制措施,適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,減少物料堆場裝卸量;
3、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業(yè);停止土石方施工作業(yè)(含爆破、基坑(槽)開挖及回填、道路刨掘等);
4、停止水泥、砂石、渣土等易飛揚細顆粒材料和易揚塵垃圾的清掃、歸方碼垛及裝卸作業(yè);
5、停止切割、噴涂、粉刷、攪拌等室內外作業(yè)(應急、搶險、救災和生產工藝要求不能立即間斷的施工作業(yè)除外,地下工程除外);
6、停止建筑、市政、道路、水務、園林綠化等建設工程易產生揚塵污染的室內外施工作業(yè)(應急、搶險、救災和生產工藝要求不能立即間斷的施工作業(yè)除外,地下工程除外);
7、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及各區(qū)縣建成區(qū),以柴油為燃料的工程施工機械(包括但不限于裝載機、推土機、壓路機、瀝青攤鋪機、非公路用卡車、挖掘機、開槽機、樁工機械、起重機、發(fā)電機等)停止使用。
濟南市要求各有關部門及單位嚴格遵照執(zhí)行,要根據屬地原則對各施工現場的落實情況加強督查檢查。在Ⅱ級響應終止前,每天下午2:30前將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報送至市揚塵辦。市揚塵辦將組織督查,對不按規(guī)定落實應急措施的單位,將依據有關規(guī)定嚴肅處理。